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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7 00:00:00 浏览人数: 人

各单位:

根据《福建商学院2017-2018学年校历》(第二学期)安排,结合毕业生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现将2018届毕业生返校工作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参加对象

地点

备注

6月20-25日

1、各院(系)报送打印报到证数据

2、各院(系)领回报到证

各院(系)、

学生工作处

 

 

 

6月27日(返校)

 

1、院(系)就教学、就业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并做好总结

2、班级召开毕业生主题班会,进行安全文明离校教育

3、毕业生实习交流

4、交就业协议书

5、欠费学生缴费

各院(系)

各院(系)安排

6月27日-29日各院(系)安排系、班级会议、毕业生交实习小结,小组鉴定、辅导员鉴定

6月 27日—28日

 

毕业生办理离校

手续

 

后勤处、财务处、图书馆、团委、教务处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毕业生按《毕业生离校手续单》要求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6月27日-29日

毕业典礼

各院(系)

 

各院(系)自行组织毕业典礼

6月30日上午(离校)

1、毕业生离校

2、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大会

校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各院(系)

湖前校区会议室

各院(系)优秀毕业生参加

7月1日——6日

整理档案和就业协议书

各院(系)

 

 

7月9日

各院(系)将毕业生档案、就业协议书、未就业毕业生名单等材料移交学生处就业中心

学生处、各院(系)

 

 

注:1.毕业生于6月27日返校,在6月27日至29日之间将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2.毕业生应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学杂费,确因家庭困难无法缴清学杂费,应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按未注册处理。

3.各院(系)根据本系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做好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保证毕业生安全、文明、和谐离校。同时,落实学校安全领导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管理,防止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校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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