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18〕16号)及《福建商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商院发〔2018〕65号)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现就在我系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玉山
副组长:林强
组 员:吴蕴君、苏姜燕、李文清、艾小林、何敏
二、切实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学校,着力提升师生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班会、党团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各各班至少开展一次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的主题班会或党团会活动,根据广大师生接受信息和知识特点,采取知识讲座、观看警示片、演讲比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学校。(责任单位:各班,辅导员)
(三)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当天,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和学生干部的作用,通过在广场、食堂、宿舍区等师生聚集地设置宣传咨询站点,利用安全知识展板、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各种手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安全法律法规、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为广大师生提供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系团总支)
(四)组织参加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根据《转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8〕1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以下活动:(责任单位:各班,辅导员)
1.参加“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
2.开展“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活动。
3.参加微信接龙系列活动。
(五)开展安全大检查。学校已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教安〔2018〕13号)要求,制定了《福建商学院2018年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系部“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六)开展反恐防暴演练。(配合学校活动)
(七)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配合学校活动、同时系部做好宣传工作)
活动期间由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三前向安全保卫处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文本); 6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活动总结材料、活动精选图片及2018年福建商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安全保卫处。(责任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数学与计算机系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