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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5 13:05:22 浏览人数:


 

商院委学工〔202330


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344)等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4年度福州市大学生医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除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的学生)

二、参保政策

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91日至2024229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其中202411日至2024229日缴费的,从缴费到账次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9月份新入学大学生,应从2024年起开始连续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直至毕业。因入学形成的重复参保(医疗救助除外),应及时终止原参保关系,参加学籍地医保。

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可按规定继续参加所在学校基本医疗保险,继续享受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三、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344)文件精神,2024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30/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40/人。

在校生请按本通知规定于2023930日前进行参保登记(上年度已在校参保学生不用登记)。因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未进行认定,参保后所有学生均先不要进行缴费,待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认定完成后,非经济困难学生再进行缴费。经济困难学生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去年已在校参保的学生(贫困生除外)可直接缴费。

未在规定参保缴费期限(202391日至2024229)办理参保缴费的大学生,允许其参保缴费,但设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02431日至630日补缴费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430;202471日之后补缴费人员,参保人应缴金额为1170元。具体见下表:

四、参保流程

本学年参保工作通过福建医保服务平台进行,主要流程为学生向辅导员提出医保申请——辅导员审核学生医保申请——辅导员提交所带学生参保名单——学院导入各年级参保名单。

请各二级学院按《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附件1)积极宣传医保政策,组织参保学生填写《2024年医保学生参保信息表》(附件2),于2023930日由各学院导入医保平台。参保信息表中部分内容为编码信息,请按编码对照表准确填写相应信息。参保信息红色字体部分务必填写完整,包括证件号、姓名、证件类型、性别、民族、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出生日期、手机号等信息。证件号出生日期等数字均为文本格式,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的学生,请按要求填写《不参保说明》(附件3)。学生不参保说明留学院存档,各二级学院填写《XX学院学生不办理2024年福州市大学生医保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盖章确认后,于20231020日前提交学生工作部存档。

五、缴费渠道

本学年大学生参保费用可通过税务部门平台自行移动缴费,具体时间和流程待学校报送完参保信息另行通知。

六、医保报销

2024年参保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用采用刷卡(社保卡,下同)报销,请各位同学及时在闽政通上申请停用老家医保卡并在福州市内建行、农行、中行、海峡等银行申领社保卡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持有福州市(含六区六县)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在福州市(含六区六县)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福建省外全国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可刷卡结算。

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在非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至医保中心手工报销,详细手续可加“福商学生医保报销咨询群”进行了解(QQ群:437072643)。学生在福州市(含六区六县)外异地就医,由于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不同,直接刷卡结算和手工报销结算会造成医保待遇的差异,符合条件的应刷卡结算。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文件中参保标准和参保流程适用于全体在校生。

(二)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全体在校生(含休学生、复学生、征兵入伍生等)传达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457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四)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仅限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以,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和提醒广大学生,在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上要认真谨慎。

(五)2024年度参保毕业班学生离校后仍可以办理医保理赔,保期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

 

联系人:林老师(26298537),邮箱:36959510@qq.com

附件:1.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2.致福州市高校大学生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一封信

3.2024年医保学生参保信息表

4.不参保说明

5.二级学院学生不办理2024年福州市大学生医保汇

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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