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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资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01 00:00:00 浏览人数: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已上报省教育厅,为提前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汇编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要求报送事迹材料。

一、目的意义

编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有关书籍,是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典型精神,借鉴成长成才经验的一种重要形式;各二级学院提供的材料是保证文集质量的关键和前提。请各二级学院深刻理解领会目的意义,充分重视,做好有关工作。

二、范围数量

(一)报送范围: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二)报送数量:各二级学院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数10%的比例(必须含国奖学生)筛选报送优秀作品。

三、撰写原则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措施,遵循以下原则,做好指导审核,杜绝抄袭、避免雷同,保证材料质量。

(一)思想引领。从众多的素材中,深度挖掘实质性、思想性的内容,高度概括带有引领意义的经验做法,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二)真实感人。如实、客观,言之有物,用事实说话、以实事感人,避免空话、套话、废话,做到真实动人,突出细节描写,文笔流畅生动,避免平铺直叙、泛泛而谈、千人一面,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可读性。

(三)榜样示范。在真实感人的前提基础上,精选自己做得最多、体会最深、成效最大、特色最为鲜明的典型实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四、报送要求

(一)内容格式:整个事迹材料由“简介”、“感言”、“点评”、“证件照”四个部分构成。

1.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学院、班级、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及以上)等。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感言:15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

3.点评:100字左右,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点评应该根据学生的个人实际特点写,不可千篇一律)

4.证件照:证件照嵌套在上述文档中。

(二)报送方式:word文档形式保存,一个学生为一个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打包、以电子邮件方式集中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邮件标题为:XX学院国奖、励志汇编材料。

(三)报送日期:截稿日期为20191115日,格式参考附件。

联系人:关莹(88020046),邮箱:19637415@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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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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