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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9 00:00:00 浏览人数: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 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 12000 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0 年。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必须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贷款无法偿还的,还可以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按照学生申办地点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我校目前已停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理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贷款流程为:

1.国家开发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贷款电子合同面签。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电子版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农信网点办理(除未签约农信手机银行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仍需到网点办理外)。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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