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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30 00:00:00 浏览人数:

商院学工〔201961

 

关于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6级本科生和2017级、2018级在校生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级本科生和2017级、2018级在校生。

二、评选依据

《福建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福建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福建商学院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三、评选比例

1.特等奖全校每年评选不超过10人,各二级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参评一等奖学金的同时先提交申请,待学校研究若确定为特等奖获得者则一等奖学金自动取消(不递补);

2.一、二、三等奖学金享受面分别为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数的5%8%13%(取整,不四舍五入);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的比例分别为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5%5%10%

4.先进班级的比例为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15%

5.单项奖学金只针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立,包括外语学习优秀奖、外语学习进步奖和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激励奖,详见《福建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先进班级”请按不超过以下名额统筹(此名额为2016级本科生和2017级、2018级在校生的总名额):

学院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积极分子

先进班级

国际经贸学院

63

63

135

4

金融学院

50

50

101

3

外国语学院

44

42

105

4

信息工程学院

78

74

175

6

财务与会计学院

54

55

115

4

工商管理学院

87

86

187

6

传媒与会展学院

61

64

132

4

旅游与休闲管理学院

40

36

85

3

艺术设计学院

32

37

69

2

海外教育学院

27

27

54

2

四、评选流程

1.各二级学院成立或调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审小组和班级(或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审小组,并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名单。

2.各二级学院组织2016级本科生和2017级、2018级在校生进行2018-2019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评价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班级(或专业)须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所有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须体现加减分项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即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补考、受处分学生应正常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不可采用将其直接拉后的做法。

3.综合素质评价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各二级学院提交相应奖项的申请材料(附件1),经班级(或专业)、年级评审小组评议后,报送各级学院工作组审核。

4.各二级学院审核并将拟评定结果在全学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评定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复核。

5.学生工作处复核并将拟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

6.学校审批通过后,发文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及时将奖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定文件和通知文件执行,并加强诚信教育。如发现工作人员因弄虚作假或失职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而获得奖学金或荣誉,学校将追回奖学金或撤销荣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纪律处分。

2.各二级学院请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积极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及相关课程学习”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3.为确保本次评奖、评优工作顺利完成,请各二级学院务必认真审核材料,若报送材料中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信息错误,该名额将空缺且不予替补。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91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各二级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立或调整的文件和班级(或专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审小组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

2)各二级学院公示文件和公示照片纸质版(加盖公章);

3)各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4)评奖评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5)各奖项申请表纸质版(请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序)。

以上材料(申请表除外)纸质版若超过一页请加盖骑缝章。

联系人:关莹,电话:88020046,邮箱:19637415@qq.com

 

附件:1.各奖项申请表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

3.2018-2019学年校内评奖、评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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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8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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