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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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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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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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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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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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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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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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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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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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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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指标。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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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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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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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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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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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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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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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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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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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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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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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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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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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学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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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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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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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学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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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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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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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学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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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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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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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习优秀奖:100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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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针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评定办法详见学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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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习进步奖:提升10%-19%,300元/学期;提升20%-29%, 500元/学期;提升30%以上, 800元/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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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测试激励奖:1.雅思:达到5.5分,奖励2000元/人;达到6.0分,奖励5000元/人;达到6.5分,奖励8000元/人;达到7.0分及以上,奖励10000元/人。2.德语:通过德福考试3级,奖励5000元/人;通过德福考试4级,奖励8000元/人;通过德福考试5级,奖励10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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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科技创新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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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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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我校文化体育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文化体育科技创新成果培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自主创新和自主创业能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文化体育科技创新奖学金,包含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含一“马”当先比赛)、公开发表学术科技成果、发明创造、文化艺术类竞赛、体育运动竞赛等奖励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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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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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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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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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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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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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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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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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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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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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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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助学金是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我校捐赠设立的,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助学金。目前学校设有恒申优秀学子奖学金、恒申自强学子助学金和其他社会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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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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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有关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额度为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毕业后由借款人全额支付,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法偿还的,还可以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目前福建省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学生可向生源所在县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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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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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到时我校设立“绿色通道”专岗,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咨询缓交学费等事宜提供服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向各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福建商学院本、专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审批表》,各学院结合材料内容及现场谈话所了解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于初审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先行入学;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审批表统一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后报送校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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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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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设立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按月计酬,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32小时;固定性岗位薪酬技术服务类每月500元,管理服务类每月500元,劳动服务类每月550元,月酬金标准可根据学生当月出勤及工作考核情况做适当浮动。阶段性岗位和临时性岗位劳动报酬按每小时18元的标准执行。寒暑假期间及毕业班学生实训、实习期间校内有关单位全日制固定性岗位薪酬,不低于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技术服务类每月1900元,管理服务类每月1900元,劳动服务类每月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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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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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临时出现困难,生活难以为继的学生在校安心学习,经学生自愿申请,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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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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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原高校复学、退役后重新考入高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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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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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减免学费工作坚持经济资助与鼓励学生自立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每学年组织1次减免学费的申报和审批工作,申请时间为每年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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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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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凡我校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残疾本专科学生可自愿申领,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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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账户信息为户名:福建商学院,账号:35001610007052521764,开户行:建行福州城东支行;
2.学校任何一位老师均不会向学生索要任何费用,如有索要财物的均为诈骗分子,请不要相信,并向安全保卫处、公安机关举报;如有其它疑虑请拨打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91-26292939)咨询。
3.各项资助项目具体评定办法可在《学生手册》或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学校官网-机构设置-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资助政策)查询,评定流程图可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查询,不明之处可拨打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91-26292939)咨询。